报告发现警察的强制使用政策未达到人权标准

芝加哥大学法学院国际人权诊所的一份新报告衡量了2018年警察部门的政策是否符合联合国设定的标准。

法学院学者:美国20个最大城市的警察部门没有达到基本原则。

芝加哥大学法学院的最新报告显示,美国20个最大城市的警察使用武力政策均未达到国际人权标准。

该报告由国际人权诊所于6月10日发布,当时乔治·弗洛伊德(George Floyd),布雷娜·泰勒(Breonna Taylor),拉昆·麦克唐纳(Laquan McDonald)和许多其他黑人丧生后,地方,州和联邦各级对警察改革的需求日益增加。

国际事务部临床教授克劳迪娅·弗洛雷斯(Claudia Flores)说:“这些事件的录像和证词严峻地说明了执法人员对他们宣誓服务和保护的人民的权力以及滥用权力时的致命后果。”人权诊所。“警察致命的武力使用政策为军官在任何给定情况下使用武力提供了指导和问责制的主要来源,而这个国家的警察拥有很大的自由裁量权。”

该报告由芝加哥大学法律评论在线发布,对美国20个最大城市的2018年警察部门政策进行了审查,并使用了根据国际人权法和警察致命使用武力标准开发的系统对其进行分级。弗洛雷斯说,尽管国际资源为如何在执法中保护人权提供了明确的指导,但美国在同龄国家中仍然独自一人,未能遵守这些标准。

“警察部门赋予其官员致命的自由裁量权,无论犯罪嫌疑人是否构成任何威胁,其均允许使用致命武力俘获逃逸的嫌犯或防止犯下重罪,”政策和人权。“明确限制警察自由裁量权对于保护所有人,特别是边缘化或无权社区的成员的人权至关重要。”

该报告强调了平衡警察权力与基本人权(包括生命权和人身安全权)之间的全球挑战。为了应对这一挑战,包括美国在内的193个联合国会员国制定了限制警察权力使用的原则和标准,包括《联合国执法人员使用武力和火器基本原则》。

人权法和标准要求警察使用武力应以法律为基础,并且与所呈现的危险成比例并是必要的。他们还需要强大的问责制来应对警察滥用职权的情况。

“这些事件严峻地说明了执法人员的权力以及滥用权…力时的致命后果。” —临床教授克劳迪
娅·弗洛雷斯(Claudia Flores)

弗洛雷斯说,在美国最大的20个城市中,没有警察局制定符合这些原则的武力使用政策。取而代之的是,许多政策证明,无论对官兵或平民构成何种威胁,都为“逃脱嫌疑人”或“逃犯”或“自卫”或“预防犯罪”而致命使用武力是合理的。

一些关键示例:

得克萨斯州奥斯汀市允许在受试者犯下涉及造成或可能造成严重人身伤害或死亡的犯罪时,使用致命武力逮捕或阻止逃脱,而无需立即威胁到严重人身伤害或死亡。休斯顿只要求警察“不断评估局势并相应地调整使用武力”,却没有要求将武力用作最后手段。佛罗里达州杰克逊维尔未能要求仅将致命武力用作最后手段。在不限制或指定相关重罪或所涉及的武力种类或武力威胁的情况下,使用武力防止实施重罪。

此外,报告发现,在20个城市中,有18个城市没有符合人权标准的问责机制。

“不仅州法律和使用武力的政策未能对使用致命武力设定明确的限制,而且这些松懈的标准还受到一系列司法理论和立法标准的支持,这使holding持人员更加难以追究责任, ”国际人权诊所的研究员兼讲师Nino Guruli说。

该报告建议国会,州立法机关和警察部门采取实质性的立即措施,使警察使用武力政策符合人权标准。

联邦立法的建议包括司法部的法律授权,以收集,存储,分析和公开来自美国50个州和领地的警察行动数据;并消除合格的豁免权。对州立法机构的建议包括要求执法人员使用降级技术来化解所有威胁;以及消除可能造成死亡或严重人身伤害的技术,战术和技术,例如扼流圈,颈部约束装置,催泪瓦斯和橡皮子弹。

报告还建议,鉴于广泛的证据表明,联邦,州和地方执法部门在合法示威期间过度使用武力,各级政府应在合法的公共集会期间重新评估武装警察的存在。

“真正的警察改革必须从警察部门本身的政策和实践开始,”西北普利兹克大学法学院法律临床助理教授布赖恩·西特罗(Brian Citro)表示。“鉴于最近乔治·弗洛伊德(George Floyd),布雷娜·泰勒(Breonna Taylor),曼努埃尔·埃利斯(Manuel Ellis)等人被警察杀害,警察政策未能充分限制致命武力的使用并确保真正的责任制,这应该使我们每个人都感到震惊。”

参考:“严重的自由裁量权:警察未能使用武力政策来满足基本的国际人权法和标准”,芝加哥大学法学院,国际人权诊所,2020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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