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情况不适用于质子重离子治疗?

癌症是一种全身性疾病,而质子、重离子治疗是放疗的一种,本质是癌症的局部治疗,近期疗效好,肿瘤缩小或消失了,不等于远期疗效也会好,可以活得更久。什么情况不适用于质子重离子治疗?

一般的手术切掉或普通放疗会不可避免地会损害周边组织器官,相较之下质子重离子治疗更准确,效能更高,对周边正常组织的损害更小。质子重离子的优势就在于,它在计算机的控制下速度极快,射程前段释放较少能量,医生“瞄准”肿瘤位置,高能粒子在特定深度瞬间释放大部分能量,随后能量迅速衰减。学界把这一过程形象地比作“立体定向爆破”。

什么情况不适用于质子重离子治疗?

(1)非实体肿瘤,如血液疾病(白血病)等;

(2)肿瘤已发生多处转移,且转移灶≥3个;

(3)同一部位一年内接受过放射治疗或者放射性粒子摄入;

(4)目前空腔脏器肿瘤暂不进行质子重离子治疗(食管癌、胃癌、结直肠癌等);由于壁薄且反复进行不规则蠕动,胃和肠道等管腔器官并不是传统线放疗的治疗对象,同样这些器官也不适合于质子重离子线治疗。胃和肠道的黏膜对于放射线的耐受性比较差,放射线照射很可能会导致出现溃疡,或因壁薄而穿孔(管壁上出现破裂)。同理,离消化道较近的胆囊或胆管肿瘤也属于重粒子线治疗难度较高的部位。

(5)无法较长时间保持俯卧或仰卧等体位的患者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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