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医院“平疫结合”区建设有指南

(首席记者姚常房)近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发布的《综合医院“平疫结合”可转换病区建筑技术导则(试行)》明确,应选择独立院区或现有院区内相对独立的区域、建筑,作为“平疫结合”区承担重大疫情应急救治任务。“平疫结合”区应当兼顾平时与疫情时的医疗服务内容,充分利用发热门诊、感染疾病科病房等建筑设施。《技术导则》要求,“平疫结合”区要合理配置与所承担任务匹配的门急诊、检验、检查、手术、重症监护、住院等医疗功能,兼顾平时使用。部分功能可采取移动设施或通过临时搭建的方式实现。综合医院应设置并充分利用远程会诊系统,提升危重症患者治疗效果,设置会诊室、远程会诊终端。同时,充分利用物联网和人工智能,在发热门诊区采用智能化体温测量,实现智能化预检分诊和筛查;在污染区采用智能机器人配送药品、医疗器械、餐食等,减少感染风险。另外,根据疫情救治需要,“平疫结合”区应设置与疾控中心、应急指挥中心等管理部门的专用通信接口。《技术导则》指出,新建“平疫结合”区应当从总体规划、建筑设计、机电系统配置上做到“平疫结合”,满足结构、消防、环保、节能等方面的规范、标准要求。在符合平时医疗服务要求的前提下,满足疫情时快速转换、开展疫情救治的需要。改造建设的“平疫结合”区应当按照“完善功能、补齐短板”的原则,结合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合理确定平时及疫情时的功能设置,开展针对性建筑设施改造,制订疫情时快速转换方案。充分利用信息化、智慧化手段,提升综合医院“平疫结合”的智慧化运行管理水平,加快推进医院信息与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数据共享、业务协同,加强智慧型医院建设。《技术导则》强调,要将疫情救治定点医院设定列入区域卫生健康规划中。在制订呼吸道传染病应急预案的基础上,明确各级医疗机构功能定位,以“平战结合、分层分类、高效协作”为原则,构建分级分层分流的城市传染病救治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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