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诊费用纳入报销裨益民生

据报道,国家医保局近日发布《关于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明确,要针对包括在职职工和退休人员在内的全体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建立完善普通门诊医疗费用共济保障机制,支付比例为50%起步,并适当向退休人员倾斜。

有网民称,门诊小病、常见病拟纳入医保统筹基金支付范围,顺应了医改趋势,裨益民生,是实现精准保障、发挥医保基金共济作用的应有之义,具有破冰意义。

网民“丰收”认为,此次改革转向保小病、保门诊延伸,既保大也保小,职工医保保障范围、保障力度相比过去进步了。

网民“张西流”提出,当前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还没有从根本上得到解决,参保者对报销比例和范围不尽满意,这与医保结余形成极大的反差。要想改变这种状况,满足参保者健康、医疗的双重需求,就需要在全国范围对医疗保险制度进行改革,进一步扩大报销比例和范围。普通门诊费用医保可报销,就是一种有益尝试。

还有网民表示,门诊报销50%起步,可以大幅减少过度诊疗尤其是减少超适应症住院,从而减少医保基金浪费现象。

网民“戴先任”认为,门诊可报销,彰显医保利益最大化,但也应防范“钻空子”行为。比如,应防止利用“家庭共济”“门诊报销”乱消费,防止医保基金出现诈骗或挪用现象,不能让职工医保成了随便消费的“消费卡”。(记者 陈伟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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